Wednesday, June 17, 2009

我想要的。

我想把這個房間裝扮成自己想要的樣子。
無論是週末從農夫市場買來的百合,
或是從便宜商店尋寶來的桌子和窗簾,
把喝完的酒瓶隨意排排站。
我心裡還盤算,
究竟什麼時候能湊足銀兩把 Egon Schiele 的畫買回,
掛在單人沙發的牆邊。,
什麼時候能自己隨便釘個鋼索的牛仔褲褂架,
就不必老是看著房裡散落滿地的 nudies,覺得真是邋遢地無可救藥。
所以,我明白我討厭的,並不是這個小小的房間,也不是工作的生活,
我不習慣的,只是這個城市。
為了這百無聊賴的理由,像孩子一樣,每隔幾個週末就要出城蹓躂。
這城市為什麼如是地散落方圓一百英里,卻還是叫人透不過氣來。

在那些電話從未撥通的夜晚,
親愛的妳,我希望妳能明白,
我想要的,
不是更大的工作責任或辦公室,
不是那若有似無的升遷,
不是三杯葡萄酒以後的滿溢情緒
不是有螺旋槳或蘋果標誌的大玩具,
不是往 LAX 奔波、天總未明的清早,
我想要的,
是回台北盆地繞一圈,
是小心地保存奧斯丁的記憶,
是能和妳並肩一起,啜著茶水或酒液,一個下午或晚間的無話不說,
是看著妳,搶在彼此之前,替對方說完還未出口的句子,
是明白自己的弱點以後,沒有哭也不假裝灑脫。

Saturday, April 4, 2009

5 Reasons of failing to be a professional food blogger 。

曾有一個剛認識的友人同我聊起洛杉磯以及一些東岸城市的餐廳。
她是個令人感覺有骨氣及技巧的廚師,在不少有名的餐廳工作過。
我們一來一往,非常愉悅地耗費兩小時有餘討論食物,
以及交換城市吃食情報心得之後,
她看著我,用一種頗為堅定的語氣說:
"你不會是個什麼有名的 food blogger 吧。"
語閉,我笑著搖頭否認。
她還不信地繼續問,"真的不是?"
"真的不是,我保證。" 我笑著回答。

很多事情我都喜歡沾一點,也沒啥瞇了不起的,
有點錢有很多閒,遊手好閒又貪吃,所以到處試試罷了,
但我從來沒有認真地想過要弄個什麼專門嗜好的部落格,
(例如食物,葡萄酒/威士忌/清酒,時尚等)
大抵是因為自己個性的因素,要把 blog 認真弄成那要好悶啊。

我仔細地想了想,下列是五個我自認做不成 food blogger 的原因:

1. 我個性喜歡低調自然又貪吃,要我跟個傻逼一樣每道菜上桌以後,
把食物盤子與桌上餐具和炫耀用酒瓶 (註:酒標要朝鏡頭)擺放整齊,
開個波亮的閃光燈咖擦一聲,然後才能動手大快朵頤的話,
我的餓蟲早已經跳的滿桌都是了。
如從前菜上手,到一頓飯吃畢,
閃光燈的次數應是頻繁到我害怕隔壁桌的情侶會把玫瑰花甩過來,
叫我不要再打擾他們了。

2. 我可是土生土長的台灣外省人呢,
知之為知之
(例如說豆腐做法,水餃餡比例,麵食發酵時間及桿製手勁等),
不知為不知
(例如說我怎知道地的燉仙人掌、海鮮燉飯、松露凍如何做)。
吃完回家查查書長知識是可以,不懂勿裝懂。
這麼說唄,中式食物是我的根源
我可沒法假裝老娘從小吃法國菜義大利菜西班牙菜中國菜日本菜等長大。
因此,我對那些吃過四五回就一廂情願地喜歡批評某民族食物的傢伙只能用鼻息以對。
妳以為老娘從小吃過的小籠包和餃子會比你這米國人少嗎。(哼)

3. 我是個 food snob,若吃到不好吃的我愛碎碎念做發洩,
但並不認為有一套萬用尺規可以當作所有衡量食物的標準。
當然,該是 fine dining 的地方就用 fine dining 的眼光對待,
至於你家前面的塔可餅攤和隔壁中國籍姥姥炒的酸豇豆和紅油豬耳,
你還真以為人家得服侍你像是你剛花了 150 米錢嗎。茶自己倒吧。

4. 佐餐用酒是為了提升食物美味而存在的,
而不是酒單價格或酒瓶標籤。
葡萄酒的價值並不那麼容易用金額大小衡量,
往往一些便宜的酒也有很不錯的質素。
清酒在米國比較難用實惠的價格買到好喝的。
老娘當然知道 Chateau Margaux 和男山不錯喝,
但每天 Chateau Margaux 和 男山也是很無聊的。

5. always be humble and honest。
食物本來就是非常容易受主觀影響的玩意。
因著氣候、運氣,和個人身體因素,
同一家餐廳在不同的客人眼中,評價就有可能不同。
記錄吃食旅程是一回事,為了展現寫者有什麼特殊品味大可不必。
但有太多的 food blog 都以一種像佈道的語法向讀者宣告
"因為我嚐過這個 truffle 和那個 sauce 跟那個品種的米,
那個鴨腿,還有最重要的那個年份的波爾多,
而你不知, 所以吾與汝不同等級。"
我是覺得相當噁心的。

以上種種,證明了我懶惰,好吃、偏袒、貪小便宜,又想要保持瀟灑的形象,是真不適合做 food blogger 的。

Wednesday, April 1, 2009

Confession of a Shoe Lady。


就坦白地這麼說吧,我極度的喜歡買鞋子。

二十二歲之後,審美觀往尖長鞋型靠攏,
一般的布鞋幾乎是不大穿了。
說也奇妙,尖長鞋型配上窄身褲,還真有點修飾胖子身形的效果,
於是,就一直地買下去。
說是如此說,要讓我好好地踏進尖長皮鞋的購買路途也非常艱難。
在沙漠邊緣買的 tod's 卡不住褲管只好拱手讓人。
除此之外,喜愛的款式一股腦地出在男鞋上,
我又不屬於大腳派,男鞋可買的尺碼多半都像在划船。
(bye bye Ferragamo, Paccioti, and Gabbana)
年紀小時還會硬買,經驗法則讓我好好嘗足了苦頭之後,
就算再愛也鐵了心不買。

2007 年春季左右,肖想一雙尖長 derby 已經兩年有餘,
某個大半夜,
終於在滿地是寶的 ebay 讓我撿到一雙便宜(容後解釋)的 Gianni Barbato。
等待三天,鞋子從義大利寄來,我終於踏上尖長 derby 鞋的路途。

但在這之後,Gianni Barbato 就像一直深愛又無法得手的女人。
不是價格太貴
(終於發現當年用 USD 225 買下的鞋子是非常划算的價格),
要碼就是喜歡的沒有尺碼 (咬手帕),
我看上好多雙 Barbato 的鞋,銀色,白色,黑色,咖啡皆有,
但衣櫃裡頭有的,
還是那麼唯一一雙當初領著我入門的深咖啡斑駁皮革 Barbato。
陪著我去過奧斯丁、紐約、東京、波士頓、京都、
洛杉磯、芝加哥、舊金山,以及台北。
如果這鞋子能有表情,
大概已經因為收到三十個以上的隨機讚美,而笑的心花亂顫。

我試著不要去想下一雙 Barbato 的行蹤在哪裡,
那心情就算是有了一些旁枝末節的 Moma 與 Alexander Hotto 都尚嫌缺憾,
(笑)不論是 Tod's、 Ferragamo、 Paciotti、 Moma,
甚或是 Alexander Hotto 都不是難看的鞋子呢,
為什麼那麼不能滿足呢。

09 春季,Barbato 出了雙羊皮底,手工縫製亮片的鞋兒。
丈著經濟能力終於有了點底,
厚著臉皮拜託朋友打探米蘭所有的 select shop/boutique,
依然慢了一步,我的尺碼已經售鑿。

如果她會是我的,那麼,希望一年之後終究還能在 Yoox 入手,
如果不能,就把照片擺著做欣賞唄。

Friday, March 27, 2009

Above the cloud, under the storm。





她明明那麼無法適應冷天的。

如果有一個尚稱完美的週末,
在九時左右因為生理時鐘或是陽光而緩緩睡醒,
盥洗以後隨意套上昨晚甩了一地的牛仔褲和薄外套,
如果還嫌晚春的蘋果市寒涼,
把手袋裡的圍巾胡亂套上兩三圈,軟呢帽往頭上一搭,
襪子倒不必穿唄,踩進鞋裡以後打上兩個漫不經心的繩結。
往西走約三、四個街口,再往南走相等距離,
街上早就亮起來了,但也無所謂,她邊走邊想著等等該喝什麼好,
最近腸胃不喜歡牛奶,豆奶配咖啡老有股澀味,
Cappuccino 看來是出局了。
Espresso 很有一股太過振奮的錯愕,明明是週末的,
美式咖啡不巧地會讓人想起公司廚房的馬尿,
那麼,還是老套的 Americano 吧。
路途上如果無聊,從垃圾桶上方或街角撿份還算乾淨的 ny times,
光是文字交叉遊戲和 fashion/style 版就可以消磨好些時辰呢。

她點了簡單的 americano,不必糖也不加奶,
一杯墨色的汁液被圓厚的杯盤包圍著,
繼續挑了靠窗邊的沙發位,
迫不急待地啜了口咖啡才發現那 americano 燙的可以,
她心裡皺著眉頭噯了一聲,倒也不是真的抱怨,
反正隨便哪家咖啡館的 americano 大多時候都一個樣地燙,
要怪也就怪自己心急唄。
她稍微打量沙發椅的位置,
確定光線充足以後便心滿意足地蜷在椅上看報,
不過看到報紙的第四五頁,
往往還來不及跟咖啡店的小哥/妞借一隻筆來玩文字交叉遊戲,
就會有個傢伙沒禮貌地往她正閱讀的那頁"搭"地一聲彈上來。
然後她給這傢伙一個笑臉,或是假裝慍意,
終究還是沒法老擺個撲克臉,輕輕地給她一個擁抱,
接著向櫃台要一杯榛果拿鐵,
2% milk, half syrup, one extra shot please,
她才發現原來老套的不只有她自己。

隨她想去哪吧,
她往往不必過度操煩接下來整天的行程,
抑或是繼續流連咖啡店把整版的週末刊看完,
然後到另一家小店吃三明治與鹹肉,
或是兩人手勾手地去逛逛那一整排的華服。
站在某個街角等待行人號誌轉綠的時候她常有一種身為居民的錯覺,
這與知曉一些角落小店,或是在咖啡廳翹腳看報並無甚大關連,
既然是錯覺,必定是冀望和失望中途斷裂的結果,
誰說越是希望的事越會發生呢,
有時候錯覺的產生正好反應了無法實現的失落。
不過等紅燈也只是一分多鐘的事情,
等號誌又轉成 walk 她會讓她勾著她的臂膀。
街上的行人隨著時針轉過 12 越發越多,
她倆很快地混入人群中跟著淹沒。
走過一個又一個的路口,她逐漸不去理會關於錯覺和失落的兩三事,
"fuck them" 她心想。

曼哈頓的陽光特喜歡從午間緩緩探出頭來,
她因此覺得下午的時光特別好消磨。
他們去過很多地方,
有時分頭在博物館和藝廊繞了大半圈找不到彼此,
他們於是說好從今以後該一起行動。
至於逛街採買,她喜歡倚重她的意見。
她說這件太素了唄,妳何不在裁縫店訂做就好;
她又說這件的領結恰巧適合妳,一邊說著,
面對著面伸手替她把 Anne Fontaine 的褶邊順攏。
等待她著衣的時候她喜歡在店頭尋尋她喜歡的款式,
她比店員還迫切的為她調整褲長與衣領。
有時著實買得太多了,她喜歡尖牙利齒地嘲諷她一番,
但在下一間又一間的 boutique,
繼續陪著她挑工作場合的襯衫與出席宴會的小洋裝。

工作以後,她第一次嘗有金錢上完全的自由,
她於是終於能寬心地隨著她去到任何一間她喜歡的餐廳,
一同討論菜單,讓她決定開胃菜以及配合的酒,
有時貪心一些,甜點就上了雙份。
但她從沒有跟她坦白的是,她希望為她煮一餐飯,
當然不是那種從網路上看來,充滿松露和奶油醬汁的三星食譜。
只是一頓簡單的,從前菜到甜點的手工食物。
她同她說她不能像在某某餐廳一樣,
期望完美勻稱的醬汁,或是蓬鬆恰到好處的舒芙蕾,
她繼續不好意思地小聲說,如果得作成那樣,她還要更多的練習。
她看著她,她還沒來得及說,"我希望妳能嚐到我的心意",
她給了她另外一個擁抱。
她當然不經意地在食物裡頭多放了一點紅椒粉和番紅花,
或是在醬汁裡多撒了幾滴白蘭地。
但那都不甚要緊了。

Saturday, February 21, 2009

A Room of One's Own

我租賃在一個近海城市的小房間裡,
要說它小,著實委屈了,但姑且這麼稱之吧。

週末的時候,
因為想吃許多新鮮蔬果的嘴饞,還是起得早,
去附近的農夫市場採買下週食糧。
農夫市場就跟一般的超市一樣,樣樣皆齊,
我喜歡來這裡的原因不外乎是有機作物價格實惠,
如能趁空挑上兩束粉紅帶白的水仙,背著環保袋巡弋各色攤位,
大嬸本性如是發作成:哎呀今天這家的蘆筍比較便宜,
隔壁那攤的茄子上禮拜買了很好吃,多買些吧,
以及,碼的三籃莓子十三塊,老娘吃不起等,
最後拎著杏仁奶油可頌,把短暫偷來的假日陽光悠閒,一併放進車箱運回家裡。

也唯有假日,才得閒煮上一壺濃咖啡,半仰倘在沙發上,趁著日光看書。
我逐漸理解到這個房間最可愛的時辰是上午九點到傍晚五時左右,
南加州四季無缺的澄黃色順著床邊呈一道斜線,切過房間,
直落在那張從花五塊錢買來的邊桌上時,
我看著它,以及光束裡耀眼的小塵埃,才會想,
當初無心地執意搬來這裡,還是值得的。

所以,三顧買車不成之後,我從 target 買了新床單和地毯。
也就這樣吧,我心想,至少在那麼多晦氣的機車人事之後,
this is a room of my own.

Wednesday, February 11, 2009

Lauren

在加州的這幾個月,
就算這句話聽起來還好似我是個德州居民一樣,
我可是很清楚,
我與 town lake, Hyde Park, etc 像是分居後的情侶,
沒什麼復合的可能性不說,
連週末隨意見面、喝茶吃閒飯的機率也微乎其微了。

最近終於拾起過年左右訂的書當飯後娛樂來消磨時間,
跟沙發旁邊的德法佬著作不同,
幾本都是沒什麼驚人營養的 easy read。
怎麼從這些隨意爬寫的橫書文字裡想起別的事情已無甚要緊,
大約是其中某本讓我好好地想足了一回做女侍的痛苦,
以及如何在半年有餘的人生青黃不接期,同時依賴兩個女人。

"Austin is like my second hometown"
我常對問起的人如是說,
隨他們難以想像吧,
我不過是這龐大的都市裡,從成千上萬,
說著有腔調英語的黃種人取出的一枚小樣本兒。
他們無法明白,Austin 像台北一樣,
我從來無法將那裡稱作是是"家",
但在 18-22,22-25的年歲裡,
認識了一些人,花費了一些隨意的時光,培養了一些無聊的嗜好
喝了不知如何計數的蘋果馬丁尼和哥倫比亞黑咖啡,
當然,掉也了很多滴淚水,
然後,雖不像小說寫得那麼灑脫地,或是哭泣地離開,
終究是分離了。

我思念 Lauren,
但那與真實的感覺有多少相關,卻很難言明。
關係始於各取所需,在最後即將結束的關卡上,
才發現一段感情不論開始或結束都很模糊。

某些日子裡,我常想撥電話給她,
問問她 Austin 還好嗎,
是否還一個人去吃飯,喝咖啡,看球賽,
一月的天氣像去年一樣冷嗎,
妳還喜歡在 deck 上抽一隻菸,
之後懶洋洋地靠在我身上,討些親暱與擁抱。

而我不想談論的是,兩杯馬丁尼後,
妳身上的 212 隨著酒精蒸散在我失焦的眼前,
另一個燥熱的九月午後,我惡作劇似地推妳入泳池,
換來自己也一身溼淋淋的被拖下水。
泳池邊,青草剪潤的溼泥氣味被九十度的太陽烘烤著,
妳要我順著水波浮力緊緊摟住妳。
然後,許多週四夜晚,與週六早晨 brunch,
我們見面,擁抱,談天,吃飯,飲酒,做愛,
就像任何一對因為生活繁忙而無法頻繁見面的情侶,
連金錢的回報,我們也打理的如是自然。
"I am so in love with you and just want to help you out"
妳說。

我從不曾與任何人說起,
妳好似短暫的、熱切的夏日湖邊晨霧,
我在離開與待下之間踟躕。
當妳說,
"if you are wiling to settle down in Austin...“
我終究還是別過頭去不想繼續聆聽。
於是,連回眼看妳都沒有辦法的,離開了。

Monday, January 19, 2009

等公車。

身為一個每天都在污染環境的洛杉磯居民,我開車。
公車的存在是個心上根本擱不住的概念。

和許多人同等,我沒有刻苦地,冒著烈陽,或大雨,
屹立不搖守著了不起三個巴掌大的公車牌以及看起來很難坐的椅子,
遙想車的蹤影。
但我又常常看見等公車的路人,上班途中,溜班辦事,以及週末,
等公車的人哪裡都有,往往都在個大路口,
待遇好些的,有個看來不遮風也不擋雨的棚子,聊倍於無,
運氣最壞的時候連椅子都沒有,將就坐在旁邊的混擬土人行道上。

情景往往始於一站都只有一枚等車者,
他多半沒精打采的癱在椅子上,
一手拎塑膠袋與手袋,另一手是香菸或飲料,
有著不帶太多情緒或生氣的表情,就只是怔怔地往前方看去。
彷彿等車是件沒什麼相干的大事,
或是已經等待地太久,失去顧盼的動力及耐心,
但我從無法看出上車以後,
他們準備回家,還是開始一天的路程。

紅燈乍亮,我在路邊停下,眼光和那些小小的,
因為付出大半勞力在工作的西班牙裔女人對上,
有好多的疲憊,疲憊,以及疲憊。
九十秒後綠燈輪替,我輕鬆駛離路口,走往目的地,
我不免矯情的想她們是否羨慕每個在路口停下的短途旅行者,
還是覺得開車著實蠢笨,負擔不起更尤甚一個小時的便利。

有些事,知道、觀察,與感受,竟是完全無相關的。